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深圳市西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

理财产品 阅读 114 2025-04-25 15:15:0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1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无异议。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18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7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267,404,625股增至2,154,587,862.00股。若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素,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国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升级,经济整体保持稳健,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在发展汽车座椅功能件的研发与生产的同时,正积极推进向超材料战略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为推动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2018年上半年分别在河北省保定市和辽宁省沈阳市购置两宗工业用地,面积共约195亩,将逐步建设成为公司的超材料生产基地。

2、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根据外部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在原项目产品计划的基础上将可穿戴式超材料智能结构产品方向从“模块化动力外骨骼系统”变更为“穿戴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加了超材料智能交通系统产品。

3、公司正积极推动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地市场推广,与多家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以促进相关产品的研制和市场切入。如: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与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的《成立联合实验室框架协议》,公司与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超材料警用智能头盔项目》等,均将促进公司“智能警务终端”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和快速进入市场。公司子公司深圳中京光启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西湖新能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就汽车智能车身结构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开展积极合作,有利于公司智能复合超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推广应用。

4、公司不断拓展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领域。部分超材料技术与多种传统军工技术的深度融合设计取得突破,实现从局部件到整体大部件的跨越;部分尖端装备逐步完成从研发转入批产状态。

5、公司下属的深圳中京光启防务科技有限公司、雄安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编制2018年半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7年半年度营业外支出 32,250.26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32,250.26 元。

2、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定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内容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原因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往来余额,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在合并报表时进行抵销,对公司的合并报表无影响。因合并范围内的各公司之间的往来一般属于短期资金周转(或者虽然时间较长风险仍可以控制)、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计提的内部坏账准备不会形成实际损失,公司拟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是对会计期末应收款项余额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发生的往来余额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内部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6)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应收账款不再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但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若鹏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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