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光大证券电话委托是多少

理财产品 阅读 160 2025-04-25 16:37:28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18-06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5.15%股份的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在2018年12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2018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将《关于修订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类型为临时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10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8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00、2、3、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8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8年12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H股股东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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